第36章_细说清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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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

  于是正白旗从此被“天子自将”,和正黄、镶黄一齐称为“上三旗”。

  在谢济世与陆生枬二人向福彭与锡保大谈其恢复封建的主张之时,福彭正是镶红旗的旗主,而锡保正是正红旗的旗主。这怎能叫雍正不生气呢?

  福彭的爵位是平郡王。他的父亲叫纳尔苏。纳尔苏的太太,是曹雪芹的姑母。纳尔苏的曾祖,是代善的大儿子岳托。

  下五旌的旗主.在最初是其后是

  镶白:多铎

  正蓝:莽古尔泰

  镶蓝:阿敏

  正红:代善

  镶红:阿济格多尔博一支的多锌子孙

  多尼一支的多铎子孙

  济尔哈朗的子孙

  萨哈璘一支的代善于孙

  岳托一支的代善子孙

  锡保的爵位是顺承部王。锡保的祖父是勒克德浑。勒克德浑的父亲是代善的第三个儿子萨哈磷。这时候,其他三个“下五旗”的旗主,可能是:

  镶自旗辅国公塞勤

  正蓝旗信郡王德昭

  镶蓝旗简亲王神保住

  这三人均不及平郡王福彭与顺承郡王锡保之重要。

  本来,福彭的父亲讷尔苏,比福彭更有力量,曾经被康熙的太子胤礽殴打过,显然是皇八子胤禩的一党。雍正在雍正四年将他革去爵位,叫他的儿子福彭继承。

  简亲王神保住的父亲雅尔江阿,也是在雍正四年被革去爵位的,和讷尔苏同时。

  传说,曹頫[fu,tiao]是在雍正六年被抄家的,曹頫可能也是受了讷尔苏的牵累。

  雍正从即位的时候起,便颁了“上谕”,禁止下五旗各旗旗主对担任政府官吏的旗员勒索。

  他又把都察院的满洲人御史调派到八旗去,每旗二人,稽察一切。从此,各旗的内部行政,在实际上被中央直接管理。下五旗的半独立主权,名存实亡。

  过去,康熙也曾经以此一旗的旗员,充任另一旗的“都统”,但是当都统的多多少少要受制于该旗的旗主,与本人所隶属的一旗的旗主。

  雍正却直截了当,以此旗的旗主兼充彼旗的都统,弄得彼旗的旗主无法抗衡。

  康熙以来,除了镶蓝、正红两旗为济尔哈朗与萨哈璘一支的代善子孙所占以外,其余的三个下五旗(镶白、正蓝、镶红)常被插入若干新封的人,每一个新封的人总要占去一个参领(甲喇,等于五个佐领),或几个佐领(牛录,牛录是含有三百个壮丁的单位)。于是这三旗的完整性也丧失了。雍正,不消说,也是采取分割各旗的政策,而变本加厉。

  每一个满洲的旗,在原则上包括五个参领,也就是二十五个佐领。事实上,各旗的大小并不划一。佐领分为两种,一种是所谓“旗分佐领”,其份子称为旗分人员,简称旗员,对于旗主很像西洋封建时代藩臣之于藩主,旗主有大的“圈地”,旗员有小的圈地。另一种是所谓包衣佐领,那便是相当于农奴的集团了。

  雍正规定:下五旗各旗主对于包衣可以照旧享受“主人”的权利,对于旗员则只能用为“护卫、散骑郎、亲军校(小军官)、亲军”,不许用作仆从,管家务,供差役。倘若要在旗员中调人充任这些贱役,就必须专案奏请。旗员当了京官侍郎以上,外官县知事以上,旗主不许挑选他们的子弟当侍从,或管带包衣的“下官”。

  各旗彼此之间,也不许发生横的关系。这一旗的旗员与包衣,不许到别一旗旗主那里去当差。上三旗的旗员包衣,更绝对不许“在诸王门下行走”。

  雍正精力过人,喜欢办事,而不怕繁琐,可说是天生的一位大行政家。他自奉甚薄,较康熙有过之而无不及,虽致力于清查逋赋、欠赋、增收关税、盐税,却只是为了充裕国库,不是为了一己的耳目之娱(宫室),口腹之欲(饮食),或穷兵黩武,好大喜功。他把整理财政的所得,用在免赋、赈灾、浚河、筑堤等项目上。

  如果他不是皇帝,而是一位宰相或“大学士”,以他那一种综核名实的作风与政绩,其值得后人的歌颂,也许要超过张居正。我们不可忘记,他是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人(即位于公元1722年,逝世于1735年)。那时候,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具有所谓责任内阁制的政府,除了英国以外。甚至在英国,责任内阁制也不过是刚刚萌芽罢了。

  我们也不可忘记,中国自从明太祖晚年以来,一直到他(雍正)即位之时,已经有三百多年不设宰相。大权在原则上操在皇帝之手,而若干大学士与(明朝的)所谓秉笔太监,顾名思义,也只是皇帝的书记而已。

  我们可以不欣赏他的作风,不佩服他的政绩,但不应该责备他不懂得用宰相代治国家,不懂得创设一个民选的议会,正如我们不应该责备孔子不会驾驶汽车。

  就事论事,以当时的标准衡量,雍正的用人行政虽不是完全无可批评,的确比康熙与乾隆均高明得多。

  他最信任怡亲王胤样,先用为“总理事务”的大臣之一,后用为大学士及军机大臣。这胤祥是一个忠心、能干而不要钱的好官。

  次于胤祥的,是鄂尔泰与张廷玉。鄂尔泰是满洲镶蓝旗的旗员,姓西林觉罗氏(不是爱新觉罗氏),可谓与皇家同族,而不是宗室。他的高祖父屯泰率领汪钦地方七个村庄的女真人归附努尔哈赤,作了牛录额真(佐领),曾祖父图们在皇太极之时对明军作战阵亡于大凌河。他本人在康熙三十八年考中举人,在康熙四十二年袭封佐领,在康熙五十五年当了内务府的员外郎。

  那时候,雍正以皇子的身份对他有所请托,被他拒绝;不料因此反而很受雍正重视。雍正一即位,便特别提拔他,放他为云南主考,又任命他为江苏布政使。

  在江苏布政使任上,鄂尔泰把照例“应得”的“公使银”(可以“报销”的办公费),买了三万三千四百石谷子,分别存在苏州、松江、常州三府,作为将来赈济灾荒的一种准备;也上了条陈,想疏浚太湖的两个出口吴淞江与白茅浦。雍正很高兴,就在他三年“任满”之时,升他为广西巡抚。

  鄂尔泰刚到广西就职,雍正便把他调充云南巡抚,“治总督事”(代理总督)。鄂尔泰在代理总督任上不到一年,镇压了逼近贵阳的谷隆苗民武装。谷隆,在明朝称为谷龙川,分为大小两个土司,在今日是贵阳东南的龙里县。雍正很喜欢,升鄂尔泰为实授(真除)的云贵总督。

  鄂尔泰主张彻底施行“改土归流”的政策,把明朝所设的若干世袭的安抚使司、宣抚使司一概取消,改派知府、知县,与内地的郡县制度台流。这一点,雍正和他的看法完全一致。两人均认为苗人、彝人等,都是应该由皇帝直接管理的“子民”,不容由封建式的土司割据。土司对于土民“一年四小派,三年一大派。小派计钱,大派计两”,东川(会泽)与乌蒙(昭通)的“钱粮不过三百余两,取于下者百倍”。土司之下,又有土目(土司的胥吏),土目之横,又甚于土司。

  依照鄂尔泰的建议,雍正把东川与乌蒙均从四川划入云南,由鄂尔泰用武力来“改土归流”,设立了三府一镇。其他各地,如贵州的古州(榕江)、黎平、镇远、安顺,云南的镇雄、沾益,也一概于克服了土司的反抗以后改土归流。

  雍正在雍正七年加拨一省给鄂尔泰管理,称他为“云贵广西总督”。于是若干广西的土司,也归了流。雍正藉此把广西与安南的国界也划定了,送给安南王黎维祹以贿咒河外的土地一百四十里(宽),作为赏地。

  鄂尔泰在雍正十年被召回北京,充任“保和殿大学士,兼兵部尚书,办理军机事务”。他和张廷玉一起,每天在“军机处”侍候雍正办公。

  军机处原称为“军机房”,是所谓“军需房”的后身。军需房设于雍正七年六月,所管的本是军需,雍正为了“保密”与随时向胤祥、张廷玉、蒋廷锡三人指示,而把它设在内廷,隆宗门里边的一座房子。

  那时候,胤祥已经从雍正三年二月解任“总理事务”以来,办理京畿的水利(如疏浚砖河、兴齐河,分减于牙河,导引永定河,等等)颇有成效,奉雍正之命,主持支援西北方面对准噶尔的军事行动。这军需房可说是特为胤祥而设。张廷玉与蒋廷锡在当时是两个得力的大学士,而蒋廷锡又是现任的(管钱的)户部尚书,所以也被调来军需房办公。

  军需房在雍正八年改称为军机房。胤祥在雍正八年五月逝世,遗缺由一个叫做马尔赛的接充。但马尔赛在雍正九年七月受命为“抚远大将军”,八月出发,军机处只剩下张廷玉和蒋廷锡两人。到了雍正十年二月,才添进了鄂尔泰,为“办理军机事务”的大臣,加上一个“在办理军机处行走”的原任贵州提督的哈元生。哈元生“行走”了不到一个月,便因为贵州苗民反抗再起,奉命回贵州提督原任。

  军需房虽原为胤祥而设,但军机处之升格为实际的内阁,夺了原有的内阁的实权,却全是由于张廷玉的建议。

  张廷玉是安徽桐城人,康熙三十九年进士,“改庶吉士”(翰林),翰林院检讨,“直南书房”(在内廷的“南书房”陪皇帝看书、写文章),历任洗马、庶子、侍讲(都是名义上侍候太子的官),在康熙五十九年作到刑部侍郎(等于司法行政部的副部长),不久调任吏部侍郎(内政部副部长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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