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坑村_每次穿越都披着人类马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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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坑村

  是一个极其落后的地方,外面用煤油灯的时候,大坑村穷得连灯都没点。

  当外面已经用上了电灯的时候,大坑村也只有少数人家用得起煤油灯。

  并不是没有人走出过村子,走出村子并不容易,听回来的人说,要翻越很多山,要渡过很多河流,要走破好几双鞋。

  那一年,村里的陈跛子从外面娶回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姑娘,村民喜欢叫她夏大脚。

  因为她有一双很大的脚,比男人还大的脚。

  村里有一个池塘,不会有孩子喜欢到那个阴沉沉的地方,因为那是村里用来惩罚一些犯错的女性的。

  装在猪笼里,丢在这个池塘,沉塘。

  这个池塘的污泥早已肉眼可见的高,没有一点水生植物长在上面。

  村民都说夏大脚幸好嫁到他们这里来了,不然以她这么差的条件,这么大的脚,怎么可能嫁得出去。

  也只有陈跛子会娶这样一个女人。

  夏大脚从来不跟这些人争论什么,她跟陈跛子过着自己的生活。

  原本脏乱差的小屋也被夏大脚收拾干净整洁。

  大坑村里的人的主食还是番薯,番薯吃多了,糖分多,不易消化。

  夏大脚从外面带了种子,种了一年稻谷,结果有了大丰收。

  刚巧这一年夏大脚又有了一个女儿。

  陈跛子高兴极了,把女儿当宠。

  村里的人极其不屑,一个没根的女娃子有什么用,但他们还是极其眼馋夏大脚种的粮食。

  夏大脚也不藏着掖着,教村民种稻谷,将经验倾囊相授。

  果然,村民都吃上了好几年的大米。

  人人都说,大米这东西好啊!

  可在夏大脚的女儿三岁那年,出现了极其罕见的旱灾,田里的稻谷几乎颗粒无收。

  幸好各家各户还种着一些番薯,不然这一年的冬天都不知道要怎么过。

  村民都愤怒了,却将所有的过错怪罪到夏大脚的身上。

  夏大脚被众人游街后,一把扔入了村后边那个池塘。

  只见人被装在猪笼里,沉塘后,只在水面上冒起几个泡泡,就再也没有了其他动静。

  无力保护自己妻子的陈跛子又被人打瞎了。

  后来干脆疯了,最后撞死在村口的那棵大树上。

  夏大脚和陈跛子的女儿有一个女儿,叫夏归晚。

  村里人都觉得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听,只叫她夏娃子。

  夏归晚从小死了爹娘,自然是吃百家饭长大的。

  大多时候是住在村长家。

  夏归晚从小就不喜欢这个世界,她再次醒来的时候,就是自己爹发疯撞树死的那一天。

  这十几年里,她可谓是是受尽了白眼。

  她如今也约莫十六七了,可是骨瘦如柴的她,说她十三四也不为过。

  村长陈大年,大概四十多岁的人,也没有老婆。

  他养着夏归晚,自然最合村里人的心。

  毕竟村里那么多人家,就他张嘴吃饭的少。

  可陈大年看夏归晚的眼神总让她不舒服。

  陈大年还有一个弟弟,叫陈大康。

  可是这一次,夏归晚的任务对象却是陈大年的堂弟,陈生。

  陈生是村里的医生,懂一点学问,还算是一个明事理的人。

  他有一个妻子,可惜一直病体孱弱。

  有一天,村里来了一对母子。

  母亲叫刘琦,儿子叫陈宏博,是陈大年另一个堂弟的遗孀。

  她在城市里住不下去了,决定回到自己丈夫的老家过日子。

  刘琦是一个很热情开朗、有想法的女人,像一团温暖的火焰。

  当这样一团火焰出现在这样死气沉沉的村子里自然就会出事。

  村里的那些女人就以她为眼中钉。

  刘琦与陈生相识,发现村中有着丰富的铜矿,就想带大家一起发家致富。

  两人一拍即合,克服了无数困难。

  就在大家的生活都终于起色的时候,矿场发生坍塌。

  刘琦和陈生被困在矿洞里。

  两人互相激励,一块一块的将石头搬开,手搬出血了,就脱下衣服包着手搬。

  刘琦在村里的好朋友终于劝服冷心冷清不愿相救的村民一起搭救,当他们救出两人的时候,发现两人衣衫不整。

  原本就看不惯嫉妒刘琦的人造谣两人,给还未清醒的两人泼了一波脏水,说两人偷情。

  最后的结局太过悲惨。

  刘琦被扒光衣服游街,还被沉了塘,她在村里的好朋友也跟着跳了下去。

  陈生被抓着去阉了,但最后幸而被公安局的人救了。

  可他的妻子因为长时间无人照顾,饮雪解渴,最终冻死在了门边。

  刘琦的儿子精神出了问题。

  最后,陈生带着刘琦的儿子陈宏博离开了村子。

  而之前被刘琦赶走的人贩子悠悠进山来了……

  夏归晚第一章

  游观须知此地佳,纷纷人物敌京华。

  林峦腊雪千家水,城郭春风二月花。

  ……

  定元四年,南都容安。

  秋日的朝阳才倾洒在人间,这集市的门便随着一声“嘎吱”被轻轻推开。

  阳光铺洒在这遍眼的白墙瓦黛之间,突兀横出的飞檐,高高飘扬的商铺旗号,应接不暇的商贩小摊,琳琅满目的稀奇小样……

  一切都在一瞬间变得清朗了起来,四周散发着活跃与生机,来往人群络绎不绝。

  就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,一位戴着帷帽的少女出现在视线中。

  女子一袭齐腰窄袖襦裙,帷帽的白纱及胸,掩住了那纱下的容颜,只隐约可见那朱唇皓齿,眉心花钿。

  少女手中抱着一包糖炒栗子,一边吃还一边四处张望着,模样灵动至极,就好像在躲什么人,又或者在打听什么新鲜玩意儿一样。

  “话说这吏部尚书谢醒谢尚书家的二郎君,那可谓是英才出少年啊……”

  人群簇拥之中,架起一座高台,这说话人便端坐在其中,手中拿着一块拍板,旁边放着一小壶茶。

  沈归晚闻声望去,便知那是一位说书人。

  只见那人端起一旁的小茶杯饮了一口,又继而开口:“此人天资聪慧,具有过目不忘之本领!凡是他过目的东西,就算是些不沾边的陈年往事,那都是信手拈来。”

  “这位少郎君能言善辩,才思敏捷,若是放到官场,那绝对是平步青云!”

  “只可惜此等人才不愿栖于官场,反而喜好推究研理。”

  说书人说着,台下的一位女听众立马站起身指责,“你这说书人说再多又有何永强?那谢小郎君还不是照样是个无心之人!”

  “就是就是!”

  一旁的女人随声应和,两人你一句她一句,相互依和着离去。

  那说书人不以为然,继续说着谢家次子的传奇故事。

  “又是这个谢黎!”戴帷帽的沈归晚吃了颗栗子,小声嘀咕着。

  她来南都少说也有半把月了,这谢家次子谢黎的故事倒是在这集市上听闻不少,就差耳朵没起茧子了。

  此人当真如传闻所说,过目不忘?不通感情,一颗木石之心?

  沈归晚才不信。

  哪有人天生无心?又不是石头!

  不过是还未遇到对的人罢了。

  不过这些都是别人的事情,她不在乎,也懒得管。

  此次前来南都,可谓是历经艰难险阻,怎么也得拐个漂亮郎君回家吧?省的她那些三姑姑、六婶婶又笑话她没人要。

  说她整个人瘦的跟个竹竿似的,一点都不美观,肯定没有哪一位郎君敢要她!

  她瘦怎么了?

  她身子底子好啊!还省粮食。

  不似那些三姑六婶,顿顿能下三碗饭,口气大的能把牛吹跑。

  反正待在乡下家里也是被她们嘲笑,还不如来南都投靠表兄,找个俊俏郎君,回去气死她们!

  ……

  少女倚靠在一旁的红漆木柱上,一双杏眼灵动地四处观望,一会看看说书人的台子,一会扫着周围,静观风吹草动。

  突然看到集市口一位背着斗笠的青年男子走进,吓得她赶紧拉紧纬纱,装作行人几欲从后侧溜走。

  那青年人喘了口气,眼神敏锐,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位奇怪的女子。

  男子翘了翘嘴角,详装问路人走了过去,“敢问小娘子可曾见过一位这么高的女子?她长相一般,还贪吃。”

  男人用手比划了一下,可眼睛却盯着帷帽下的面孔,仔细看,还能看出他眼底的笑意,似是早把面前人看清了的模样。

  “……”沈归晚语塞。

  她贪吃?

  她长得一般?

  沈归晚深吸一口气,小不忍则乱大谋,为了能够溜出去,她忍!

  女子点了点头,伸出右手指向里一个方向。

  “有劳小娘子了。”男人抱拳致谢,起身便往沈归晚指的那个方向走去。

  后者见了,赶紧提腿溜。

  结果还没迈脚就被人拦下去路,“嘿!还溜啊?”

  沈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,一把掀开她的帷纱,一下子就看到了里面人的真容。

  面纱下的女子生的精致可人,不似姑婶那种圆润,一张精瘦小巧的脸,看着让人赏心悦目,丝毫不必那些美人逊色。

  “表兄……”沈归晚努了努嘴,一手抱着栗子,一手拉着沈涿的衣袖求情。

  “你别送我走嘛……”少女立马作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,“我回去了,三姑姑六婶婶她们又该嘲笑我嫁不出去了,你阿妹都十八了……”

  “……”面前的男人睨了她一眼,甚是无奈。

  他这个表妹来南都都大半个月了,整天执着于出门寻找郎君,虽说南都民风开放,但他如此未免也太过开放了吧?

  男人语气带着无奈,但也没丝毫赶她走的意思:“真搞不懂姑母为何把你送到我这来,可麻烦死了。”

  沈涿叉着腰,转身就走,示意她跟上。

  钱她带的够,就是贪新鲜爱玩,找人麻烦。

  “许是图你在南都做了大官儿?”沈归晚凑到他面前,俏皮地说。

  “就我?”沈涿一脸自嘲样,“还大官儿?”

  “嗯,那当然!”归晚弯起眼角,“表兄从小就机智有远见,定是做大官的人!”沈归晚抱着栗子,笑着跟上他的脚步。

  “嘁——”对方显然是被她逗笑了,“你别以为说点好听的我就信了,该教训的还是得教训!不然我非把你送回去不可!”

  “是是是,表兄教训的是。”

  “只要不把我送回去,一切都好说!”

  她的如意郎君还没找到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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