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顺_阿弥陀佛和他的极乐世界(十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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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顺

  
  (解释)

  孝顺原指爱敬天下之人﹑顺天下人之心的美好。后多指尽心奉养父母,顺从父母的意志。

  佛教对孝顺的定义

  孝顺,可分为二种,一种是的孝顺,另一种为出世间的孝顺,所谓世间的孝顺,即是儿女为了报答父母养育之恩,长大之后侍奉父母,让他们快快乐乐。也有六亲之间后辈对长辈的孝顺。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净业正因之中首先说的第一条就是要父母,奉事师长,慈心不杀,修十善业。所以,孝顺是我们为人的基本,孝顺之人得到众人称赞,反之,忤逆之人众人指责;天地鬼神敬重孝顺父母之人,而惩罚不孝之辈!

  世间孝顺之中,也有真孝与假孝之分。何为真孝?发自内心的尊重报答,并从行动上落实者称之为真孝;而假孝虽然从外表上看则和真孝无异,但其内心若是只为了别人的评议,实际上并不想这样去做,但为了不遭到众人的指责而伪做孝顺,此则称之为假孝。真孝之人有大,而假孝之人虽辛苦一场,但由于只是逢场作戏,不真,因而也就没有什么福报。如果外面之人不明其中原因,对假孝之人称赞不绝,那假孝之人由于受不起这种名声,便会有不祥的事情发生。因此,我们对于父母以及长辈,要发自内心真正的报恩,恭敬承侍,做名副其实的孝顺之人。

  只是世间之孝顺,已得到很大的福报,何况出世间的孝顺呢?何谓出世间的孝顺?所谓出世间的孝顺,则是为了帮助一切父母出离,而毅然舍家离眷,成就之后回来度化他们的伟大行为。与世间孝顺相比较,出世间的孝顺方可真正报得父母恩情。

  《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》中记载:尔时,如来即以八种深重,告诸大众:汝等当知,我今为汝分别解说:假使有人,左肩担父,右肩担母,研皮至骨,穿骨至髓,绕须弥山,经百千劫,血流决踝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;假使有人,遭饥馑劫,为于爹娘,尽其己身,脔割碎坏,犹如微尘,经百千劫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;假使有人,为于爹娘,手执利刀,剜其眼睛,献于如来,经百千劫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;假使有人,为于爹娘,亦以利刀,割其心肝,血流遍地,不辞,经百千劫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;假使有人,为于爹娘,百千刀戟,一时刺身,于自身中,左右出入,经百千劫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;假使有人,为于爹娘,打骨出髓,经百千劫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;假使有人,为于爹娘,吞热铁丸,经百千劫,遍身焦烂,犹不能报父母深恩。

  孝顺基本信息

  基本解释:赡养父母尽心尽力,遵从父母意志。

  词义:

  1.指尽心奉养父母,顺从父母。

  2.指用其他方式讨好人家。

  3.指贿赂官吏或尊长的财物。

  4.特指献给皇帝的贡物。

  5.指东汉孝顺帝刘保。

  引证解释

  1.原指爱敬天下之人、顺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。后多指尽心奉养父母,顺从父母的意志。《国语楚语上》:勤勉以劝之,孝顺以纳之,忠信以发之,德音以扬之。晋袁宏《后汉纪安帝纪上》:观人之道,幼则观其孝顺而好学,长则观其慈爱而能教。《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》:这张主管是个本分之人,况又是个孝顺的,听见娘说,便不往铺里去。老舍《柳家大院》:可是,爸爸文明,儿子也自然是要孝顺了,打吧!

  2.指以财物贿赂官吏或尊长等。《》第九四回:﹝何才﹞与本州库吏最密,当下探知此事,他便撺掇库吏,把信赏钱大半孝顺州官,其馀侵来入己。《红楼梦》第十五回:我想如今长安节度云老爷和府上相好,怎么求太太和老爷说说,写一封书子,求云老爷和那守备说一声,不怕他不依。要是肯行,张家那怕倾家孝顺,也是情愿的。

  3.指用其他方式讨好人家。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七四回:李桂姐道:三位师父宣了这一回卷,也该我唱个曲儿孝顺。

  4.指贿赂官吏或尊长的财物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五:大凡做贼的见了做公的,就是老鼠遇了猫儿,见形便伏;做公的见了做贼的,就是仙鹤遇了蛇洞,闻气即知。所以这两项人每每私自相通,时常要些孝顺,叫做打业钱。

  5.特指献给皇帝的贡物。《李邦华传》:是时神宗好货,中官有所进奉,名为孝顺。疏中刺及之。

  辨析

  古讲,并没有说要孝顺。孔子和孟子都说要孝,但不一定要顺。该顺则顺,不该顺时就一定不能顺。

  《》谏诤章第十五曾子曰:若夫慈爱恭敬,安亲扬名,则闻命矣。敢问子从父之令,可谓孝乎?子曰: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昔者,天子有争臣七人,虽无道,不失其天下。诸侯有争臣五人,虽无道,不失其国;大夫有争臣三人,虽无道,不失其家。士有争友,则身不离于令名;父有争子,则身不陷于不义。故当不义,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,臣不可以不争于君,故当不义则争之。从父之令,又焉得为孝乎!

  孔子的曾参问孔子:冒昧的问您下,顺从父母就可以说是孝吗?

  孔子立刻回答道:这是什么话!这是什么话!当父母有不义的地方,就要设法婉转的去劝阻他们,这样才能使他们不会陷入不义之中。如果一味的顺从,使父母陷入不义之中,这样又怎么能够称为孝呢?

  孟子说过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然而孟子并没有说出其他二不孝具体是指什么。后来汉代人赵岐指出:于礼有不孝者三者,谓阿意屈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: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其中第一种不孝就是一味的顺从父母的话,陷父母于不义。

  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,上到天子,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是一样的。同时孔子和孟子都指出要孝但不一定要顺。该顺则顺,不该顺就不顺。

  从群经之首《易经》来看,孤阴不生,独阳不长。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。有顺则有不顺。孔子是非常精通《易经》的,所以当他的弟子曾参问他顺从父母就是孝顺吗?他会和吃惊连说了两个是何言与!至于什么时候该顺,什么时候又不该顺,则可以借助孔子孟子的观点。

  因此用孝顺是不是准确有待商榷。是否用孝敬会更好点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孝的历史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的误传

 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《孟子离娄上》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原文是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。

 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
 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
  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
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。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。

 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,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,说孟子没人情。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。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。

  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
  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阿谀曲从,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
  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

  如此看来,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 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1.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

 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,但报恩的是没有根据的。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,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。报答父母的抚养,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。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,但即使在古代,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,而是人伦丧失。

  中国真正的古训,是父慈子孝,也就是父母要慈祥,儿女要孝顺,这是双方的责任。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,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,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。

  2.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: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

  在封建社会,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,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。

 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,君、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,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、父子情谊。父亲不满意,就可以打孩子,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,什么理由也不需要,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,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。

 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,父亲、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,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、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,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,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,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。

 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观,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,而且不是几年、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。改变需要一个过程,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,等到大家都觉得,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,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。

  3.从全民族素质来看: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

  应该承认,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,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。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,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。

 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,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,看到这样的打骂,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,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,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,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。缺乏邻里的监督,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。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、邮箱一样,他们这样做的时候,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。严重一点来说,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。

 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、尊重孩子的人格,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。

  4.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: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

  在很多人眼中,父母悉心抚养我们,投入了很多期望,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。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、失望,显然是大逆不道的。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,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、自己养的,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,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。

  父母生孩子,是要负责任的。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,他们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。父母的责任,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,除非孩子做了坏事。

 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,但是,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,也不是犯错的行为。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,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。然而,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,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。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,而你只有,你父母受歧视,是谁伤害了他们?是偏见与歧视,并不是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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