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5章_细说清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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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5章

  曾纪泽没有兵权,更不是清廷的决策者,在无可如何之中略为争回了一点颜面,确也不能不算是难得的了。

  该杀的崇厚,却微幸于曾纪泽对俄开谈以前被释放出狱。左宗棠于光绪四年南疆平定以后,便已上疏清廷,力主把南疆与北疆合并起来,建立行省。北疆的东半部,本已有了迪化、镇西等府、州、县、厅。加上南疆东北角的吐鲁番等地,隶属于甘肃,称为“镇迪道”,但伊犁、塔城、阿尔泰等单位,正如南疆的多数地区,虽有将军、参赞大臣、办事大臣、领队大臣等,而事事必须假手于“回民头目”。以致“民之畏官,不如畏其所管头目,…...民知怨官,不知怨所管头目也。”

  在未设州、县的地区,抽税的方法又极不合理。清朝各省自从康熙五十一年以来,是“地丁合一”,按照田亩抽税。“故无无赋之地,亦无无地之赋。新疆则按丁征赋,富户丁少,赋役或轻;贫户丁多,则赋役反重。事理失平,莫甚于此。”左宗棠建议设省,也是为了革除这项弊病。

  为了避免因“言语不通,文字不晓”而生的种种误会,左宗棠主张以后所发的税捐收据,必须于汉字之旁兼注回文。同时,他计划“广置义塾,先教以汉文,俾其略识字义。”

  左宗棠脚踏实地,在南疆设了很多“善后局”,以代行有如镇、迪、厅、州、县所行之事,解除人民疾苦。他安辑南疆、北疆因战祸而流离失所的难民,不分回、汉、东干,一律给以荒地、种子、耕牛;又替他们开了许多渠,凿了许多井,造了许多路。

  主要的两条大路是:北边由肃州经迪化直至伊犁之东的精河。南边由某地(七角井?)分支经托克逊,直达喀什噶尔。

  他又改修或新建了许多城池,包括乌鲁木齐、玛纳斯、精河、喀什噶尔的回城(疏附)与汉城(疏勒)、叶尔羌、英吉沙尔、和田、喀喇沙尔、库车、玛喇尔巴什。

  在军事方面,他替新疆设置了边防军,把关内的湘勇暂时留下,称为“防营”,然后逐渐裁汰,招练本地的“土勇”。员额规定为两万一千名,其中三成是马队,七成是步兵。

  同时,他以陕甘总督的身份奏准清廷,将甘肃的“制兵”(绿营)由五万六千名减为一万七千余名;将陕西的制兵,由四万二千余名减为二万四千余名。省下来的饷,划给新疆的“防营”。

  在财政方面,左宗棠也给建省的工作铺好了路。他实施招垦政策,使得田赋的收入大为增加。仅仅南疆八城(东四城与西四城),便已由十三万石增加到近二十四万石。厘金的收入,刚刚开办成绩就好过甘肃。办了不到二年,数字已超过六十万两。

  曾纪泽在莫斯科办好交涉之时,左宗棠已调任两江总督。他仍不忘怀新疆建省的重要,再上一本奏章,请清廷早定大计。恭亲王等人都支持他的主张,于是慈禧太后终于在光绪九年加以接受。次年,任命刘锦棠为“甘肃新疆巡抚”。这“甘肃新疆省”以迪化为省会,下设若干府、州、县、厅,把南疆、北疆溶成一片。

  其后,省的名称简化为“新疆”,去掉甘肃二字,表明它不再是甘肃省的延长,而是全中国的新领土。

  其实,新疆二字并不适宜。南疆的西域三十六国在西汉之时,便已自动归属中国;北疆曾经是匈奴的领域,在匈奴降汉以后,也成了中国的领土。唐朝时候,不仅南疆、北疆是中国州郡,连葱岭之西、里海之东.所谓俄属中央亚细亚全是。

  新疆二字作为省名,既不适宜;只成立一个省,也嫌不够。左宗棠已经看出,新疆有五个中心。他建议总督驻在迪化,巡抚驻在阿克苏,伊犁仍设将军,喀什噶尔设一提督,塔城设一都统。

  清廷在光绪九年建省之时,不设总督,而只设巡抚与布政使;也不专设一个按察使,而以“分巡镇迪道”兼理。

  分巡镇迪道之下,有一府四厅;迪化府,镇西、哈密、吐鲁番、库尔喀喇乌苏四厅。

  北疆除了分巡镇迪道以外,另有一个“分巡伊塔道”,所辖有伊犁一府、精河与塔尔巴哈台二厅。

  南疆也有两个道:其中一个是分巡道,一个是兵备道。分巡道设在阿克苏,所辖有温宿直隶州(阿克苏)与喀喇沙尔、库车、乌什、英吉沙尔四厅。兵备道设在喀什噶尔,所辖有疏勒、莎车、和阗三个直隶州,与玛尔巴什(巴楚)、英吉沙尔二厅。(英吉沙尔有两个,一属分巡阿克苏道,一属喀什噶尔兵备道。)

  府与直隶州之下,有原来的奇台等县与新设的拜城等县。于是新疆具备了相同于内地各省的规模。

  其后,在光绪二十四年,喀喇沙尔升格为府,改名焉耆(汉朝的古名)。到了光绪二十八年,疏勒、库车、温宿三个直隶州,也都升格为府;库车厅升格的直隶州,玛喇尔巴什厅升为隶属于库车府的厅,改名“巴楚”。

  合起来,新疆有了六个府、八个直隶厅、两个直隶州、一个(普通)厅,一个(普通)州,二十一个县。

  依照宣统三年的官方报告,新疆的户口是:

  户——453,477;

  口——2,069,165。

  刘锦棠担任巡抚至光绪十五年为止。在他以后,担任巡抚的是魏光焘、陶模、饶应祺、潘效苏、联魁、何彦升、袁大化。

  《细说清朝》一○九、补叙咸丰外患

  咸丰一朝的政府,处在内忧外患之中。内忧是太平军、捻、会、苗、教、东干,等等。外患是是英国人占广州,英法联军占京城,俄国人占伊犁,抢阿穆尔(黑龙江以北,外兴安岭以南),勒索沿海洲(乌苏里江以东)。

  先说英国怎样强占广州。广州的老百姓,在鸦片战争前后对英国人无好感。自从道光二十二年的《南京条约》规定广州为通商的五口之一,外国人在其他四口都能进城居住、贸易;在广州却由于老百姓的抵抗,进不了城,只能在城外的商馆旧址居住、贸易。

  咸丰二年,徐广缙任任两湖,广东巡抚叶名琛升为两广总督,兼为主办夷务的“钦差大臣”。咸丰四年,英国的香港总督兼(对华)全权公使,商务监督包令爵士,忽然邀约美国的“专使”麦克赖因与法国的代表布儿布隆,写信给叶名琛,要求见面会谈“修改条约”。

  他们毫无理由,却说得振振有辞。中、英之间的《南京条约》标得明明白白是“万年和约”,并未规定在若干年之内有效,或若干年之后修改。中、美之间的《望厦条约》,与中、法之间的《黄埔条约》,虽则有“十二年以后修订”的条款,但均未到期(要再等两年)。

  包令曲解中、英之间《虎门条约》(商约)的“最惠国条款”,说:既然美、法两国可以在十二年到期之时修改条约,那末,英国也应该有权要求在《南京条约》满了十二年之时修改。(恰好,此时咸丰四年距《南京条约》签订之时已有十二年。)

  美、法两国的说法更妙:英国既能在此时要求修改《南京条约》,我们两国根据最惠国条款,也有权在此时(亦即条约尚未满期之时)分别修改《望厦条约》与《黄埔条约》。

  叶名琛回答:见面会谈一时无暇,本人权力有限只能对条约作小更动,而现有条约亦无必须大作更动之处。

  包令、麦克赖因、布儿布隆三人,在阳历9月间去上海,想和两江总督怡良谈判。结果,他们与江苏巡抚吉尔杭阿会了面。吉尔杭阿对他们很客气,但根本没有权力和他们谈判。他们表示,准备进一步北上,找中央政府的负责人交涉。吉尔杭阿劝他们不必如此。

  他们不接受吉尔杭阿的劝告,决定北上,而且要乘坐兵船去,以便于必要时“示威”。然而,英美两使各有一只兵船,法使却没有兵船。于是,法使为了身份上的顾虑,改派一位职员克来思考夫斯基子爵,跟随英、美两使前往。

  英、美两使与克来思考夫斯基子爵到了大沽口,等候了几天,见不到直隶总督桂良,只见到长芦盐道文谦与长芦盐政使崇纶。这两人(虽则是咸丰所派)也并无权力谈判,只能听取英、美两使及克来思考夫斯基的“意见”。于是,他们三人提出了十八项要求。文谦与崇纶当然无法答应。

  这十八项要求,内容复杂,牵涉极广。其中主要的部分可以归纳为下列各点:(一)在华北措海与长江沿岸增加通商港口;(二)让洋人可以自由到内地各城市游历、做生意、传教;(三)鸦片贸易合法化;(四)废除厘金;(五)规定华工出国办法;(六)让外国公使居住北京;(七)让外国使领人员可以直接与总督见面;(八)解释条约文字以外国文的一份为根据,不以汉文的一份为根据。

  这十八项要求,在外国人看来并无不合理之处。但在当时一般中国人,尤其是咸丰皇帝看来,都是无理取闹、心存叵测。

  (一)外国人以为通商不仅有利于外国,亦有利于中国;既然五口已经通商,而且成绩不坏(广州虽则有不许英国人入城之事,但贸易仍照常进行),大可以扩而充之,在华北沿海与长江沿岸也开辟几个通商的商埠。中国人却认为,五口通商是在炮火威胁之下不得已而订的城下之盟,倘若华北与长江沿岸也开放,洋人的势力益加深入,国将不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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