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章_细说清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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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

  英国人可以在中国的五个港口(广州、厦门、福州、宁波、上海)自由居住、自由贸易,同时又受领事裁判权的保护,中国人能够在英国哪几个港口,享受同样的权利?

  全部《南京条约》十三条,条条都是英国的权利、中国的义务。

  英国有权在五个港口驻扎一艘兵船,英国有权与中国议定中国关税的“则例”,中国有义务偿还“商欠”,赔出“战费”,中国有义务补给所毁的两万余箱走私鸦片的“原价”。

  “商欠”是华商欠交英商的高利贷本利,原为两国商人间的私事,却要中国政府代还,数目是三百万元(墨币)。

  战费,是英国政府自己要兴师动众而花的钱。中国政府为了抵抗外侮,也何尝没有花了很多?然而中国活该,为什么镇江一失,便慌忙求和于几千个英国兵与印度兵的威胁之下?赔了一千二百万元。

  鸦片的“原价”是六百万。

  商欠、战费与鸦片原价三项加起来:二千一百万。

  在这二千一百万元的赔款之中,总算英国人把扬州盐商的三十五万五千两扣除了。折合五十万元。上海居民曾经答应送五十万元给英军,在条约签字以后缴了,也被扣除。

  奕山在广州于义律兵临城下之时(道光二十一年四月),曾经交给义律六百万元。英国人称这项赔款为“广州赎城费”,不肯从二千一百万元的赔款之中扣除。因此,中国在实际上所付出的不止是二千一百万元,而是二千七百万元。

  英国的历史家曾经细细地算了一下,说英国政府在商欠、战费、鸦片原价三个项目之中无钱可赚,所赚的正是这“广州赎城费”六百万元。

  中国的政府与人民,在当时虽已很穷,却颇能担负得起这前后所出的二千七百万元之数。一船一船的银子,自中国运去伦敦。伦敦的造币厂加工铸制(银质的)英镑与印币卢比,除了分别还清商家与归垫英属印度政府以外,把剩下的相等于六百万元墨币的银子,存入国库。

  堂堂“大英伊尔兰等国君主”总算发了一笔小财,但英国已是充分立宪制的国家,女王本人并不直接管钱。存钱用钱,均是那个只对议会负责的内阁之事。

  内阁的外务大臣,从1841年(道光二十一年)阳历9月起,已不是那号称“魔鬼之子”的帕麦斯顿勋爵,而是阿波儿丁勋爵。阿波儿丁于上台以前,一向认为英国政府不该替鸦片商人撑腰,进行“不名誉的战争”,上台以后却并不反对替国库略为增加一点收入。

  在中国的一方面,“商欠”三百万元虽则由清廷代还,结果仍是摊派于广州公行(十三行)的商人。“广州赎城费”六百万元中的二百万,是由广州的全体老百姓分担的,政府只出了四百万元。此外,扬州盐商与上海居民共出一百万元。

  条约签订以后,各地的绅商也陆续捐出一百一十万两(等于一百五十万元左右)。清廷实际的付出,不是二千七百万元,而是一千七百五十万元。

  条约规定:全部赔款须在乙巳年(道光二十五年,1845年)年底以前付清,倘若届时不能付清,尾数须按百分之五的利率加付利息。英军所占领的舟山(定海)与鼓浪屿,于全部赔款付清之时,才能交还中国。

  清廷把赔款如期还清,英军也就在道光二十六年阳历7月从舟山撤退。鼓浪屿在二十五年年底便已交还了。(宁波与镇海的英军早在进攻乍浦以前,自动于“勒索”了居民若干款项以后撤走。)

  最倒霉的,是广州的公行商人。他们丧失了对外贸易的专利权。《南京条约》规定:此后英商在五口“勿论与何商交易。均听其便”。连带倒霉的,是粤海关的官吏胥役,从此不再能透过公行向洋商(间接是中国消费者)榨取各种油水了。

  此外,不仅倒霉而且冤枉的,是两位在台湾认真抗敌的好官:一位足总兵达洪阿,一位是道尹姚莹。

  英国的运输舰纳儿布达号在道光二十一年(1841年)八月十六日开进鸡笼口(基隆),向三沙湾的炮台发炮。中国守军还击,打断了该舰的桅杆,该舰仓皇退出,触礁,舰上的英军被守军杀了一些,俘了一百三十三名。被杀的包括五个英人、二十二个印度人。被俘的完全是印度人。

  十几天以后,有英国兵船开来,索取俘虏,被中国的守军击退。

  次年正月三十日又有三艘英国兵船开到台湾,进攻淡水、彰化之间的大安港。中国守军诱了其中的一艘安娜号(Anna)进港,搁浅,俘获了英国兵四十八名、汉奸五名、大炮十门。

  道光皇帝接到奏报,认为“大快人心”.赏了达洪阿与姚莹以骑都尉与云骑尉的世职。又加给达洪阿太子太保头衔、巴图鲁名号,姚莹二品顶戴。道光吩咐他们:“除夷目即行禁锢外,其余各夷即行正法。”达洪阿与姚莹遵旨,留下英军头目九人,其余除了几个病死的以外,统统杀掉。

  在《南京条约》签订以后,英方根据西洋的国际公法向达洪阿与姚莹索还俘虏,只领回了六个英军头目,就向钦差大臣耆英发牢骚。耆英于是向道光建议,把达、姚二人治罪。道光明知道俘虏是自己下圣旨叫杀的,却也同意耆英的话:“不值因此一端,致抚局又形决裂。”结果,达、姚二人革职,解交刑部定罪。过了相当时期以后,道光在良心上过不去,才把达、姚二人的罪免了。最大的忠臣林则徐自从在懿律率领舰队开抵大沽口之时,先后被“饬即回京”与“革职,仍回广东,候查问差委”,在广东闲住了一些时,因无兵无权做不出事来。道光在道光二十一年的春天,调他去浙江,帮助钦差大臣裕谦防守镇海,而且赏给他一个“四品卿衔”。然而,他位卑职小,实在也帮不了裕谦多少忙。倘若道光肯起用他为两江总督,赋以全权.至少上海、镇江不致沦陷,《南京条约》就不会有。

  朝廷中的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穆彰阿是林则徐的死敌。林则徐到浙江不久,穆彰阿就请准道光将他遣戍伊犁。恰好黄河在开封决口,另一位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王鼎,便向道光保荐,说林则徐当年在江苏治水颇有成绩,于是道光就留下林则徐在河南,助办河工。到了次年,河工办得很好,王鼎以为藉此可将林则徐再保一本。那奸臣穆彰阿仍然不肯放松,定要林则徐到伊犁去。林则徐也只得去伊犁了。

  王鼎气愤已极,在家中悬梁自尽,留下一封遗奏给道光,列举穆彰阿之罪,实行“尸谏”。这遗奏却被穆彰阿派人从王鼎家里骗来,换写一篇,递给道光。王鼎算是白死。

  《细说清朝》七六、虎门、望厦、黄埔

  在《南京条约》以后,耆英与濮鼎查又签订了两种外交文件,一是所谓《五口通商章程》,一是所谓《附黏善后条款》。

  《五口通商章程》是在香港签的,日期是道光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(1843年6月23日)。章程之中的第十三条规定:“英商控告华民,应向‘管事官’投禀。间有华民赴英官处控告英人,‘管事官’应一律调解劝息…...倘双方争讼不息,双方官吏会审,各依本国法律治罪。”

  所谓“管事官”,便是后来的“领事”。

  章程的另一条第十四条,规定英国可以在五个港口各停“官船”一艘,“以便管事官约束水手人等,经查验后可以免税”。《附黏善后条款》是在虎门签订的,日期是同一年的八月十五日(10月8日),其中有一条把《五口通商章程》所称的“官船”解释为兵船。更重要的一条是,“设有新恩施及各国,准许英人一体均沾”。这就是“最惠国条款”。它把中国从此放在列强的集体控制之下。

  美国不甘后人,也派一个“特命全权公使”顾盛,率领四艘兵船于道光二十四年正月初十日来到澳门,通知当时的护理两广总督程矞采,要求进京面呈美国正统领(总统)写给中国大皇帝的函件。

  程矞采奏告道光,道光叫他对顾盛“婉言开导,据理拒绝”。程矞采于是运用拖延的手腕,让顾盛在澳门等候圣旨。等了将近两个月,顾盛不耐烦,派一个船长巴驾乘公使座舰白兰地酒号开进虎门,直驶黄埔。

  道光于是命令耆英以钦差大臣的资格,与顾盛在澳门谈判。结果,双方谈妥了中、美之间的第一次条约,于五月十八日(7月3日)在望厦村的观音庙签字,称为《中美五口通商章程》。

  凡是英国人用武力才能获得的种种特权,美国人完全沾光,而且增加了“设立教堂”的一款。但是,美国也答应了如有美商私带鸦片,中国地方官可以自行办罪;这是中、英《五口通商章程》与《附黏善后条款》所没有的。

  法国的公使与兵船,于顾盛来了以后三个月,也到达澳门。公使剌勒尼与耆英在九月十三日(阳历lo月24日)签了三十五条《中法商约》。地点是停泊在黄埔岛海面的法国军舰阿吉默特号(Archimede)。

  《中法商约》的内容,也包括五口通商权、协定关税权、领事裁判权、兵船停泊权、设立教堂权,等等。所不同的是,倘若法国领事出缺或不在当地,法国的商人与船只可以“托与别国领事代为料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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